藥效試驗項目負責人
2025年04月29日 15:22
崗位需求
崗位要求條件
崗位職責:
1.負責實驗室GLP運行體系探索,掌握農藥藥效試驗流程。
2.根據相關技術標準,開展GLP藥效試驗。
3.起草田間試驗方案,組織成員進行試驗,并做好信息數據記錄。
4.負責對需登記的農藥和相應作物在全國范圍內合理布局。
相關要求:
1.碩士及以上學歷,植保/農學/農藥/化學類相關專業。
2.3年以上化學分析、檢測實驗或第三方檢測實驗室工作經驗。
聯系方式:
彌先生 15686268848(微信同號)